成都民办学校“小升初” 不许以学科竞赛选学生○咨询报名时间不早于4月1日,报名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20日,集中面试或测试不早于“五一”假期
○招生标准不得涉及奥数等超课标内容,不得使用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班级人数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严芳)3月29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成都市将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政策,而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则需严格遵守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规范2012年成都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不得影响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学安排,咨询报名时间不早于4月1日,不得限制报名人数,报名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20日,报名时间尽量延长,集中面试或测试不得早于“五一”假期。民办学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须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鼓励民办中小学试行网上报名,或采取网上报名与到校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据了解,今年成都外国语学校、北师大成都实验中学、盐道街外遇学校、西川中学等学校已开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通知》中鼓励民办学校多种形式选择学生,有效减小集中面试或测试规模,禁止学校委托或变相委托各类培训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禁止学校举办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民办学校在自主确定招生标准时,应以国家教材大纲为标准,不得涉及奥数等超课标内容,不得在自主招生过程中使用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标准不得涉及奥数等超课标内容,是为了坚持素质教育正确导向,特长证书可作为招生依据。
《通知》还规定,民办学校班级设置要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相关要求,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要均衡分班,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基地班”等。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建立民办学校“小升初”测试内容抽查制度等,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如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等)一律不予承认学籍。
成都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尽量避免盲目选择,要根据自身特点理性选择适合就读的民办学校。
